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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孟子》:公孙丑章句下·第十四节,原文、译文及注释

来源:史文斋    阅读: 5.45K 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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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子》,儒家经典著作,由战国中期孟子和他的弟子万章、公孙丑等人所著,与《大学》《中庸》《论语》合称“四书”,也是四书中篇幅最长,部头最终的一本,直到清末时期都是科举必考内容。《孟子》共七篇,记录了孟子与其他各家思想的争辩、对弟子的言传身教、游说诸侯等内容,其学说处罚点为性善论,护长德治。

孟子·公孙丑章句下·第十四节

【原文】

孟子去齐,居休1。公孙丑问曰:“仕而不受禄,古之道乎?”曰:“非也。于崇2,吾得见王,退而有去志;不欲变,故不受也。继而有师命3,不可以请。久于齐,非我志也。”

《孟子》:公孙丑章句下·第十四节,原文、译文及注释

【译文】

孟子离开齐国,住在休地。公孙丑问道:“做官却不受俸禄,合乎古道吗?”孟子说:“不。在崇,我见到了齐王,回来便有离开的想法;不想改变,所以不接受俸禄。不久,齐国有战事,这时不宜请求离开。然而长久淹留在齐国,并不是我的心意。”

【注释】

(1)休:故城在今山东滕州北,距孟子家约百里。

(2)崇:地名,今不可考。

(3)师命:师旅之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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