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 > 古代文史 > 查嗣庭案最后的结局 查嗣庭案怎么读

查嗣庭案最后的结局 查嗣庭案怎么读

来源:史文斋    阅读: 2.74W 次
字号:

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在手机上继续观看

手机查看

查嗣庭案,清朝雍正四年(1726)秋天,发生了一桩震惊全国的大案,即所谓“查嗣庭科场试题案”。

这是继顺治间庄廷鑨《明史稿》案、康熙戴名世《南山集》案和雍正三年汪景祺《西征随笔》案之后的又一大案。历来的文字狱中基本上是以诗文获罪,而以科场试题嫁祸的可谓绝无仅有,且受到查处的竟是当朝二品大臣、内阁学士兼礼部左侍郎、江西正主考官查嗣庭,除了株连亲属、大加杀戮之外,还停止整个浙江士人参加乡试会试。此中内幕,确实令人费解。

查嗣庭为查慎行之弟,康熙四十五年(1706年)中进士,选庶吉士,散馆授翰林院编修。雍正元年,由隆科多荐举,授内阁学士,又受蔡珽荐举,兼礼部侍郎衔。

查嗣庭案最后的结局 查嗣庭案怎么读

雍正四年(1726年),任江西乡试正考官,考题第一题是「君子不以言举人,不以人废言」,第二题「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」;第三题「其旨远其辞文」;第四题「百室盈止妇子宁止」,试题中先有「正」,后有「止」字,如同汪景祺《历代年号论》「一止之象」的说法。民间传说他以「维民所止」为题,此句出自《诗经·商颂·玄鸟》﹕「邦畿千里,维民所止。」,却被举发「维止」二字,意在取「雍正」二字去其首。查嗣庭被捕入狱,又在家中被抄出《维止录》,所载「狂妄悖逆」之语,雍正五年(1727年)五月戊午死于狱中,仍被戮尸枭示。

辩误

后代有人查证指出,有官员去搜查查嗣庭的文稿书籍,发现他写了一本“维止论”,内容全是子虚乌有的宫庭之事,还有许多对康熙帝怨恨讪谤的文章与日记。除此之外,他又作了“飞蝗蔽天”等造谣生事的记事,再深入彻查之下,发现他与诸王之间有密切的往来,是朋党的一员,所以查嗣庭是因为朋党而下狱的。后来民间的传说偏离史实,将查嗣庭案说成雍正朝的文字狱,然而事实上查嗣庭入狱后在雍正五年五月病死狱中,他是因为朋党而获罪,而且他也没有出过“维民所止”这样的考题 。

家庭

有妻陈氏,许氏,史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