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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九江文史】——说说汪伪江西省长邓祖禹(陈新代)

来源:史文斋    阅读: 2.98W 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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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九江文史】——说说汪伪江西省长邓祖禹(陈新代)

【九江文史】——说说汪伪江西省长邓祖禹(陈新代)

邓祖禹,江西吉安人,在1924年从日本明治大学法科毕业回国后,即入北京政府国务院法制局任候补员。后任首都警察厅长、常署次长、政务次长等职。1938年12月18日,邓祖禹与高冠吾、陶希圣等人在湖北恩施发表《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为开放党禁宣言》,宣布“抗日是中国的唯一出路,民主是抗日的唯一武器,开放党禁,发动民众,组织全国统一的抗日力量是临时行动委员会的唯一职责”。

【九江文史】——说说汪伪江西省长邓祖禹(陈新代) 第2张

1940年3月,邓祖禹参加汪精卫傀儡政权,历任伪中央政治委员会法制专门委员、伪江西省省长兼保安司令、伪中央政治委员会法制专门委员等职。

【九江文史】——说说汪伪江西省长邓祖禹(陈新代) 第3张

1943年5月6日,邓祖禹任伪江西省省长,成为汪伪政府中的首要汉奸之一。在他担任伪江西省长的近3年时间里,为虎作伥,积极贯彻日本侵略者的种种殖民政策

邓祖禹秉承日本主子的意旨,在九江设立了“清乡委员会”,下设“清乡工作队”,对九江、武宁、修水、铜鼓等地的农村进行“清乡”,强征民役,强拆民房,强征田亩税。

日伪时期的《江西民报》曾记载:“总计四年(1938年秋至1942年)经由乡村征往九江的挑工夫,总人数在3000以上。……每一村落不论大小,均受到两次以上的强制破坏。”

1942年,邓祖禹下令在全省范围内实施“新国民运动”及“良善家庭运动”。前者是配合日本侵略中国的“大东亚圣战”及“大清乡”运动而发动的;后者则是为配合日本实行的“东亚联盟”运动而在全省进行的“造良善家庭树新民风尚”活动。

邓祖禹媚日卖国,双手沾满了中国人民的鲜血。他主持的江西省政府成为日本侵华的工具。

抗战胜利后,邓祖禹被国民政府逮捕。国民政府国防部军事法庭检察官对邓祖禹的罪行进行了调查,整理出长达15页的邓祖禹罪状。该罪状列举了邓祖禹三大罪状:一是出任伪职,特务汉奸;二是破坏抗战;三是大发国难财。但因汤恩伯等人的庇护,邓祖禹被免于起诉并获释。

出狱后,邓祖禹先后担任中国国民党南昌市党部委员、民众自卫总队副总队长、中央训练团南昌分团教育委员、江西省参议员等职务。1948年,他当选为“立法委员”。翌年春,“立法委员”复议时被国民党内部视为“党附逆”人物予以撤销。随后,他弃政从商,在南昌合股开设了天长公司、华记营造厂、华记电气公司等企业,自任董事长兼经理。

新中国成立前夕,邓祖禹逃往香港。1952年7月25日,他由香港转赴台湾,任台湾省电力公司顾问。1969年7月1日病死在台北。